2011年1月9日星期日

iphone4

iphone: 一部半萬元的電話,沒有想過會買,亦沒有想過自己會用...

不過事情往往令人以想不到,原本買來炒(雖然遲了幾個月),最後竟然自己用。現在用了近一個月,發覺原來科技真係好先進,自己真的太落後了,一部全能的電話(速度快,程式多)原來可以這樣方便,半萬元是值的,當然如果可以再平一點,更多人用當然更好。有幾方便? 首先上網速度快,又可以zoom-in/out,以前的windows mobile跟本無得比。再者appstore真是一個偉大的發明,以前用windows mobile在香港基本上係買唔到application,可以買的都很少,又唔方便,所以自己都是用祖國版。反之appstore現在已有很多很多的apps可以購買,價錢亦ok,用一百港元都可以買到成十個apps,估計用$500蚊已經可以買夠基本的apps用一兩年,俾錢方面信一間apple好過好多間獨立的電腦公司,基本上是有信心上網買app的。

今年要好好利用這個電話,作多點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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